公司董事的个人 PEC 义务

我们谨通知您,3 月 12 日,意大利企业与制造部在其第 43836 号说明中澄清了第 207/2024 号法律(第 2025 号预算法)第 1 条第 860 款,该款涉及延长以公司形式成立的公司的董事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个人 PEC 的义务、 也适用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前成立的公司与一些商会最初的解释相反。

除某些特殊情况外,该义务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公司。
因此、 适用于所有以公司形式成立的企业无论其成立日期如何、 t所有董事和清算人都必须拥有自己的个人《消除多氯联苯公约》。 并须相应通知公司注册处 6 月 30 日之前.

我们强调,即使在此截止日期之前,如果发现此缺陷,商会可能会暂停发送文件;因此,我们请所有客户及时进行此通信,以避免商会处理文件时可能出现的延误,以及/或者避免因延迟通信而招致任何罚款。

如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,我们随时恭候,并借此机会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问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