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原子能机构网络安全平台上注册的义务

我们希望向所有客户指出,第 138/2024 号法令引入了一系列措施,旨在确保国家层面的高水平计算机安全。

根据第 138/2024 号法令第 3 条,新义务包括在国家网络安全局 (ACN) 数字平台上注册的义务 2025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1(高度关键部门)、附件 2(其他关键部门)、附件 3(特定类别的公共行政部门)和附件 4(政府确定后包括的剩余实体类型)中所列部门的公共和私营实体。

特别是,有义务在平台上注册 对于超过 "小型企业 "规模限制的企业。即雇用 50 名以上员工或年营业额或资产负债表资产超过 1 000 万欧元,并在上述法令附件 1 和附件 2 所列的以下行业经营的企业,即

    • 高临界部门 如附件 1 所列,涉及:能源、交通、银行、金融市场基础设施、卫生部门、饮用水、废水、数字基础设施、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(b2b)、空间;
    • 其他关键部门 附件 2 所列的服务,即:邮政和快递服务;废物管理;化学品的制造、生产和分销; 食品的生产、加工和分销;医疗器械、计算机和光学电子产品、电气机械和设备、别处未分类 的机械和设备的制造;机动车辆、拖车和半拖车或其他运输工具的制造;数字服务提供商; 研究。

如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,我们随时恭候,并借此机会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问候。